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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2年2月22日
以下为正文
介绍在日本生活所必需的手续
居留资格的种类、期限依据入境目的而决定。禁止在日本从事居留资格允许范围外的活动。咨询居留资格的一般事宜请前往外国人居留综合信息中心,其它问题请前往大阪入国管理局神户支局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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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支持语言:日语,英文,韩文,中文,葡萄牙文,西班牙文
电话::0570-013904(IP电话、PHS、海外用户请拨打03-5796-7112)
时间:8:30~17時15分(星期六・星期日、节假日除外)
※支持语言:日语,英文,韩文,中文,西班牙文
持有短期逗留资格以外的人,暂时离开日本后再次入境需要办理再入境许可。如未办理再入境许可而离境,则丧失现在持有的居留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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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支持语言:日语
※宣传单支持语言:日语,英文,中文(简体),中文(繁体),韩文,葡萄牙文,西班牙文
日本不允许持有两种国籍。同时持有外国国籍和日本国籍的人需要在22岁前(20岁后出现多重国籍状况的人需要在两年内),以自愿为原则选择其中一种国籍。
归化是指放弃出身国国籍,获取日本国籍。申请归化有各种各样的要求,详情请咨询最近的法务局。
兵库县窗口
大阪入国管理局神户支局
电话:078-391-6377
地址:兵库县神户市中央区海岸通29神户地方合同厅舎
时间:9:00~16時00分(星期六・星期日、节假日除外)
大阪入国管理局 姫路港出张所
电话:079-235-4688
地址:兵库县姫路市饰磨区须加294-1 姫路港湾合同厅舎
时间:9:00~12時00分、13時00分~16時00分(星期六・星期日、节假日除外)
入境、变更住所时需要办理手续。
居留资格中持有「中长期居留者」的人在确定住所时需要前往当地政府办理住民登记。住所出现变更时也需要向政府申报(迁出申报・迁入申报)。
用于证明个人的居住地址。记录住所・名字・生日等。在租房、考取驾驶执照时等场合时需要住民票。持在留卡前往当地政府办事处可办理登记、发行手续。
身份证号是指一段12位的数字,用于证明个人的身份。在收到「通知卡」后请妥善保管,可以用于申请「个人号码卡」。个人号码卡可作为身份证使用。
日本使用印章代替签名。印章分为在简易文件中使用的「便章」和在重要文件中使用的「正式印章」。「正式印章」可前往所在地的政府办事处进行登记。
两名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前往住所所在地政府提交「婚姻申报」或「离婚申报(※)」。当事人中的一方或者双方都为外国国籍时,请咨询出身国大使馆或领事馆。(※)当事人双方都为外国国籍时,某些情况下会拒绝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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